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专项说明
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的监管
要求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我们作为创新
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创新新材”或“公司”)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
事,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
进行了核查,核查结果如下:
一、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
况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,关联交易遵循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”的原则,交
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,因关联交易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
利益。
二、对外担保情况
《公司章程》、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明确了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审批对
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、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。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
行上述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,规范对外担保行为,控制
对外担保风险,没有损害公司、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。
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0.73 亿元(其
中包含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2.32 亿元,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58.41 亿元),
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,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。除上述担保
事项外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,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损
失。
独立董事:熊慧、罗炳勤、唐建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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